北京社会报(王长虹)目前,北京市共有各类残疾人41.3万人。去年市残联以丰台区太平桥街道为样本,就残疾人参与社会状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其基本情况是:街道辖区内有视力、听力、智力、肢体、精神残疾共380人,有205人具有参与社会的能力,然而在职的残疾人数只有60人,占具有参与社会能力人数的29.7%,占残疾人总数的 5.1%。经分析,影响残疾人参与社会的主要原因是:
残疾人受教育程度偏低是约束他们参与社会的根本因素。据统计,太平桥街道辖区内380名残疾人中,有45人是文盲,接受过小学、初中、高中教育的人数分别是67、163、80,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只有25人,仅占残疾人总数的6.58%。残疾人文化水平的普遍偏低,决定了他们在参与社会时,知识结构构成了严重障碍。为此,建议尝试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残疾儿童就近入学与特教相结合,确保残疾儿童完成义务教育。确实把学区内残疾儿童的义务教育作为考核该校义务教育达标的重要依据之一,有违反者,切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是普通高校招收残疾学生平等化。残疾学生有足够的高考报考学校,是完善残疾人知识结构,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的重要因素。
环境封闭性是阻碍残疾人融入社会的关键因素。残疾人生活环境的封闭性,往往导致了他们恐惧社会、害怕竞争的心态,从而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丧失了融入社会的信心和平等参与社会的机会,失去了锻炼能力的条件。在入户调查中发现,残疾人尤其是父母双残的子女,其封闭性***为严重。市商标厂有户双残家庭,其子已经18周岁,智商正常,职业高中毕业。在街道残联的帮助下,他曾经到食品厂等单位应聘过,但***终都未被录用。在调研中发现,这名青年极不善于言谈,就连简单的个人卫生都不能较好地自理。据了解,该青年的父亲曾经到街道残联要求不为其儿子安排工作,因为怕孩子在外受欺负。针对于此,建议残疾人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现实环境,克服自闭性,增强适应环境的能力,力争实现残疾人对环境说“我要行”。
执法不力是影响残疾人参与社会的重要因素。社会上存在着一些不正确的残疾人观,其表现为,对残疾人的帮助仅仅是一种良心,甚至是怜悯;残疾人是社会的包袱等等。在这种错误观念的误导下,就难免出现一些对残疾人的偏见和歧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残疾人工作走上了依法维权的轨道;市政府颁布的关于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第10号令,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有力保证,是尊重残疾人的体现,是在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权利。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对10号令的执行不尽人意,有的用“虚就业实发薪”的办法对付检查,有的用各种理由逃避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的措施除了配合年检外,还要进行积极的宣传,有时还要联合有关职能、执法部门进行强制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