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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辅助器具产品

电动上肢假肢通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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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日期:2000/04/05实施日期:2000/10/01记录标识:B000036英文名称:Modular unit of electric arm起草单位: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上海科生假肢公司;江苏省丹阳假肢厂正文语种:汉语开本页数:总页数:9P. 开本:A4加工日期:2003/09/23国别:中国国标分类:ICS 11.040.40 C 45标准号:GB/T18027-2000前言:假肢是肢体缺失残疾人的功能补偿装置。电动上肢假肢是一种结构较为复杂、采用零部件较多的一种上肢。为了规范电动上肢假肢通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检验各环节,保证产品质量,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从事电动上肢假肢及其通用件的设计、制造、销售、维修及检验的工程师、技师、技术工人、管理和营销人员以及为残疾人服务的医师、治疗师和假肢制作师等,应按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民政部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江苏省伤残人康复中心、上海科生假肢公司、江苏省丹阳假肢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筠、庄严、罗永昭、王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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